清水河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和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群众监督的有序进行,使我局此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1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2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每年召开两次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并组织职工广泛学习宣传政务公开的意义,开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3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全局的各项工作及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及监督小组反馈的有关事宜。
4 、对单位重大工作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5 、单位的主要施工项目、招投标工程、资金预算、大额开支及临时决定执行的重要事项,结果及时公开。
6 、单位的债权、债务、财务收支、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年终一次性全面公开。
7 、对基础业务、预算外创收完成进展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8 、对领导的评议、职工评优、职称评定、先进模范人物评选、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年度考核结果每年公开一次。
9 、对职工的住房分配及房改等内容及时公开。
10 、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工作档案,设立举报电话。
返回
|